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2017.12.1218:14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发展,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制定《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 》(焦体一[2015]6号)和《吉林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 近日东北校园足球联赛,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共青团长春市委联合印发《长春市加速计划》。 《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进一步促进校园足球的普及和发展。 《方案》明确了以下事项:
总需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展校园足球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这也是长春市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作为重要突破口,作为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发展、激发民族精神的有力支撑,我们坚持系统思考、系统建设、协调推进,着力打造长春模式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充分发挥足球的教育功能,培育健康的足球文化,弘扬阳光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身体素质和全面发展,为办学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建设东北亚区域教育中心。
基本原理
1、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和综合素质,促进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身体健康、坚强意志和活力。
2.坚持集成创新
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支持政策,整合各种资源。整合利用,形成合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
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先试点后逐步推广。 注重与阳光体育、体育艺术“2+1”、“萌芽计划”、游学等有机结合。
四、坚持因地制宜
推动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普及与竞争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完善相结合、立足现有基础、凸显区域特色。
工作目标
更广泛
足球运动在学校广泛开展,学生广泛参与足球活动。 “踢球、看球、爱球”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市级推广校园足球项目的学校达到300所,增长100%; 省级特色学校达到200所,增长100%; 国家级特色学校达到140所,增长100%。 省级试点地区逐年增加2个,达到7个; 国家级试点县(市)区逐年增加1个,达到5个。
教学改革深入推进
课程建设、教学标准、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更加连贯、齐全。 增加中小学体育课足球教学时数,推进市级项目,确保中小学及以上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 研究与教学相结合,鼓励编写校园足球校本教材,开发完成市级足球教材; 形成一大批品德优良的学生脱颖而出的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
赛事体系更加完善
已形成赛事丰富、竞赛制度稳定、竞赛纪律严格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各级各类比赛2000余项,外县市比赛数量逐年增加。 足球是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的一部分。
条件保障更加有力
专兼职校园足球教师的选拔渠道、培养方式、考核机制将更加多元、有效。 完成1000名校园足球师资培训; 建立学生足球运动员升学机制; 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场馆建设、设施设备投入逐年增加,校园足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推广措施
为保障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实施“五大体系建设”。
1、岗位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学校在校园足球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点对点、辐射带动、逐步铺开的工作策略,在现有国家、省、市足球队基础上推进“2+”市级试点县(区)和特色学校。 “N”试点率先实现示范引领。各级各类专科学校数量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逐步实现校园足球阵地网络化布局东北校园足球联赛,加大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小型化、多元化足球场设施建设,推动学校与社会、学校之间的场地公用,为推进校园足球工作共享、奠定物质基础。
2.内容体系建设
将校园足球纳入体育课教学内容,试点地区学校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开设一节足球课。 2018年,长春市校园足球教材编写完成,并在全市推广。
携手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持续推进“中国娃娃足球”项目,通过娃娃足球教学大纲和课程、娃娃足球赛制、娃娃足球课程,解决“足球从孩子开始”的问题评价体系。 将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纳入中小学体育艺术“2+1工程”、课外活动、阳光运动、游学、课外活动等工作内容体系,使校园足球工作有载体和起点;
将校园足球活动纳入“芽计划”内容体系。 足球活动是90分钟课后托管时间的一项重要活动。 通过学生俱乐部、兴趣小组、足球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积极培育足球文化,鼓励引导广大学生“走出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3、活动体系建设
在广泛开展校内比赛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学校参加的小学、初中、高中三级联赛制度和地区队参加的选择性校园足球比赛制度。 组织开展市级校园足球联赛、“阳光体育”城市足球赛、“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比赛、“雪上足球”比赛等; 通过丰富的赛事项目、完善的竞赛体系、稳定的竞赛制度和严格的竞赛纪律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足球运动,提高青少年的足球知识、素养和技能。 积极选拔优秀足球队和运动员参加各类国际、国家和省级足球赛事。
鼓励各学校组织和参加竞赛。 国家级、省级特色学校和市级项目推广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和参加竞赛。
鼓励和支持女足参加各类赛事。 举办足球夏令营、冬令营、精英训练营,选拔优秀球员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
4、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长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职责和议事规则,统筹部署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校园足球项目推进、条件保障等。 依托驻地高校和教研部门,开展校园足球工作实践研究,提高指导校园足球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将校园足球评价内容纳入长春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探索将足球纳入体育中考,促进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推动足球运动向前发展。
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学生的学习、升学和流动情况,强化质量监控。 研究探索小学、初中、高中有效衔接的招生方式和招生政策。
5、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投资保护。 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融资的资金投入机制,支持校园足球发展。 优化教育投资结构,积极对校园足球试点地区和特色学校提供资金支持。
老师保证。 通过自主培训、合作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每年培训专兼职足球教练员、裁判员500名; 通过“强师计划”、“特岗教师”等渠道引进足球专业大学毕业生;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青训、教练员、裁判员等东北校园足球联赛,服务校园足球的发展,提升校园足球的职业化水平。
安全保障。 制定出台校园足球运动安全管理办法,各学校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预案,加强体育安全教育,实行校园足球安全专人负责制度。 完善保险机制,购买学校责任保险,提高校园足球安全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协同保障。 广泛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校园足球的推广和发展。 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体育学院、长春师范大学、市体校等驻地院校建立合作关系; 发挥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华新大众优秀女子足球俱乐部等社会机构优势,形成校园足球工作发展合力。
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长春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形成教育部门牵头,体育、发改、财政、发改、文化、媒体、传媒、共青团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健全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地方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2. 纳入监督和评价
健全以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体、社会评价机构为参与主体的监督评价体系。 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政府监管指标体系。 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价,奖优罚劣。
三、优化舆论环境
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大力宣传校园足球的发展理念、教育功能、赛事、足球文化等,激发青少年学生对足球的热情,提高社会公众对校园足球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 社会风气良好。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直属学校、各省级学校(含民办学校)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规划及自身实际情况。 规划并推动实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